东莞房子漏水找谁鉴定?重庆长寿区房屋漏水怎么鉴定?
房屋漏水打官司的程序有哪些?打官司首先就是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为了防止滥用诉权的情况发生,我国法律对于起诉是有条件限制的。1、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起诉的时间:《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漏水打官司的诉讼时效是2年。3、起诉的材料:(1)起诉状(2)身份证明(3)相关证据。
装修保修国家标准:根据《建设部第110号令》,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装修司法鉴定流程:
1、评估鉴定事项
鉴定事项分为:装修质量鉴定(质量纠纷)、工程造价审核(价格纠纷)、装修修复方案(损坏修复)、修复造价评估(损坏追偿),准备相关资料:《设计图纸》、《装修工程合同》、《工程预算》等。
2、报价及缴费
根据鉴定事项范围做出鉴定方案,委托人垫付鉴定费用,待庭审请求法院由败诉方最终支付鉴定费用。
3、约定上门测量
已起诉的由法院协调,未起诉的由鉴定单位协调约定上门测量取证时间,及时通知告知双方当事人,双方都有权利现场见证测量过程,不到场视为放弃该权利。
4、出具《鉴定报告》
测量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由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报告,邮寄给委托方。
5、出庭作证(如有需要)
当事人双方对鉴定报告具体章节有权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疑问,鉴定单位应书面回复疑点问题。如有必要,可申请鉴定单位出庭作证。
6、法院判决或协商调解
法院根据鉴定报告双方责任及实际情况,协商调解或最终做出判决。
楼上发生漏水事故,一般可按一下方法解决:第一,如经鉴定,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条件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不低于8年。第二,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业主漏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物权法》第92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第三,如果因房屋建筑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漏水,楼上、楼下业主应共同承担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楼上漏水怎么起诉?如何起诉?若房子还在保修期内,又确信不是人为破坏时,不管是受损业主还是楼上邻居业主,都应及时让开发商进行修补处理。当开发商按业主要求,派人来修补后,仍未解决漏水问题或维修不到位,反复两次后,业主可以自行找人进行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来出。当开发商不予理会时,受损业主可以到当地质监部门进行投诉,或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如果漏水原因确为楼上造成,而邻居不配合或不及时修补,受损业主可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将争议提交法院处理。如果邻居不理会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以先自己请施工队进行修补,所花费的费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再通过法院要求楼上邻居进行赔偿。二、楼上漏水如何起诉?先不管真正的业主是谁,你在这里拥有使用权,你因他人的过错行为遭到权益损害,完全有权向侵权者要求赔偿。所以如果要起诉,你要有如下证据:1、你付款的证明单据;2、去居委会写个证明表明这里是你居住的;3、去居委会查明你楼上是谁;4、有了前面的证据,向法院起诉。
先装修后付款流程:业主:存管至第三方金融机构;2.装付宝:阶段施工完毕,且业主确认后,付款给装修公司;3.装修公司:收到相应阶段装修款。
先装修后付款服务内容:
1、 资金托管在银行监管账户:资金托管在装付宝在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由业主与装修公司共同确认才能支付,确保资金安全。
2、分阶段验收付款:按合同约定,分阶段验收后支付款项。
3、出现争议,平台介入:出现争议,装付宝公正判定,调解争议。
4、保修款(5%)托管两年:竣工后发现问题,积极解决。
5、《先装修后付款操作手册》
房子漏水赔偿标准:1、如果确实存在漏水的事实,不论漏水是何原因造成的,只要造成对楼下住户的事实上的妨碍,就应该采取措施停止侵害的继续发生。2、具体该由谁来负责实施停止侵害的行为处理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应以双方协商为主,尊重历史与习惯,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一般理念,楼上住户均有提供维修协助的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造成损失扩大的,就构成侵权,应就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3、谁承担维修费用?在查明漏水原因之后,再进行责任划分,事故原因并不能直接确定责任承担主体。(1)首先应查明此管道的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因楼面共有,不能以受益原则处理)(2)其次应查明漏水的原因,区分当事人的过错,从而确定责任主体。
房屋装修质量鉴定有哪几个方面?1.裂缝及空鼓;2.防水;3.墙体和楼板的水平与垂直;4.水电路的验收;5.门窗等设备的验收
楼上造成漏水情况却不肯赔偿,怎么办?如果漏水原因确为楼上造成,而邻居不配合或不及时修补,受损业主可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将争议提交法院处理。如果邻居不理会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以先自己请施工队进行修补,所花费的费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再通过法院要求楼上邻居进行赔偿。《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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