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国家标准(9、轻质隔墙工程)GB50327-2001
9、轻质隔墙工程
9.1、一般规定
9.1.1、本章适用于板材隔墙、骨架隔墙和玻璃隔墙等非承重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
9.1.2、轻质隔墙的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9.1.3、轻质隔墙材料在运输和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表面和边角。应防止受潮变形。
9.1.4、当轻质隔墙下端用木踢脚覆盖时,饰面板应与地面留有20~30mm缝隙;当用大理石、瓷砖、水磨石等做踢脚板时,饰面板下端应与踢脚板上口齐平,接缝应严密。
9.1.5、板材隔墙、饰面板安装前应按品种、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9.1.6、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
9.1.7、接触砖、石、混凝土的龙骨和埋置的木楔应作防腐处理。
9.1.8、胶粘剂应按饰面板的品种选用。现场配置胶粘剂,其配合比应由试验决定。
9.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9.2.1、板材隔墙的墙板、骨架隔墙的饰面板和龙骨、玻璃隔墙的玻璃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9.2.2、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沿应整齐,不应有污垢、裂纹、缺角、翘曲、起皮、色差和图案不完整等缺陷。胶合板不应有脱胶、变色和腐朽。
9.2.3、复合轻质墙板的板面与基层(骨架)粘接必须牢固。
9.3、施工要点
9.3.1、墙位放线应按设计要求,沿地、墙、顶弹出隔墙的中心线和宽度线,宽度线应与隔墙厚度一致,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9.3.2、轻钢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弹线位置固定沿地、沿顶龙骨及边框龙骨,龙骨的边线应与弹线重合。龙骨的端部应安装牢固,龙骨与基体的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1m。
2、安装竖向龙骨应垂直,龙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潮湿房间和钢板网抹灰墙,龙骨间距不宜大于400mm。
3、安装支撑龙骨时,应先将支撑卡安装在竖向龙骨的开口方向,卡距宜为400~600mm,距龙骨两端的距离宜为20~25mm。
4、安装贯通系列龙骨时,低于3m的隔墙安装一道,3~5m隔墙安装两道。
5、饰面板横向接缝处不在沿地、沿顶龙骨上时,应加横撑龙骨固定。
6、门窗或特殊接点处安装附加龙骨应符合设计要求。
9.3.3、木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龙骨的横截面积及纵、横向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2、骨架横、竖龙骨宜采用开半榫、加胶、加钉连接。
3、安装饰面板前应对龙骨进行防火处理。
9.3.4、骨架隔墙在安装饰面板前应检查骨架的牢固程度、墙内设备管线及填充材料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有不符合处应采取措施。
9.3.5、纸面石膏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石膏板宜竖向铺设,长边接缝应安装在竖龙骨上。
2、龙骨两侧的石膏板及龙骨一侧的双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3、轻钢龙骨应用自攻螺钉固定,木龙骨应用木螺钉固定。沿石膏板周边钉间距不得大于200mm,板中钉间距不得大于300mm,螺钉与板边距离应为10~15mm。
4、安装石膏板时应从板的中部向板的四边固定。钉头略埋入板内,但不得损坏纸面,钉眼应进行防锈处理。
5、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石膏板与周围墙或柱应留有3mm的槽口,以便进行防开裂处理。
9.3.6、胶合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胶合板安装前应对板背面进行防火处理。
2、轻钢龙骨应采用自攻螺钉固定。木龙骨采用圆钉固定时,钉距宜为80~150mm,钉帽应砸扁;采用钉枪固定时,钉距宜为80~100mm。
3、阳角处宜作护角;
4、胶合板用木压条固定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2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