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装修造价程序需几个要点_如何区分瓷砖质量好坏
装修造价程序需几个要点
(1)约定装修开发商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提供施工图的期限和开发商组织分段图纸会审的期限;
(2)约定装修承包商收到分段施工图后提供相应工程预算以及开发商批复同意分段预算的期限;经开发商认可的分段预算是该段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的付款依据;
(3)约定装修承包商按经开发商认可的分段施工围组织设计和分段进度计划组织基础、结构、装修阶段施工;合同规定的分阶段进度计划具有决定合同是否继续履行的直接约束力;
(4)约定装修承包商完成分阶段工程并多质量检查符合合同约定装修条件向开发商递交该形象进度阶段的工程决算的期限,以及开发商审核批准的期限;
(5)约定装修开发商拨付承包商各分阶段预算工程款的比例,以及备料款、进度款、工程量增减值和设计变更签证、新型特殊材料差价的分阶段结算方法;
(6)约定装修全部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承包商递交工程最终决算造价的期限,以及开发商审核是否同意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双方约定装修经开发商提出异议,承包商作修改、调整后双方能协商一致的,即为工程最终造价;
(7)约定装修承发包双方对结算工程最终造价有异议时的委托市价机构审价以及该机构审价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均承认该机构审定的即为工程最终造价;
(8)约定装修双方自行审核确定的或由约定装修审价机构审定的最终造价的支付以及与工程保修预留款的互相类系和处理方法;
(9)约定装修结算工程最终造价期间与工程交付使用的互相关系及处理方法,实际交付使用和实际结算完毕之间的期限是否计取利息以及计取的方法。
(江波涛主任评说装修问题)
(装修质量鉴定案例图)
如何区分瓷砖质量好坏
1.选择瓷砖时,您一定咨询清楚瓷砖的等级【优等品(AA级)、一级品(A级)、合格品)】在这里尽量选择优等品。
2.注意瓷砖的外观,好的瓷砖无凹凸、鼓突、翘角等缺陷,而应边直面平、表面无裂纹、损伤、残缺或粘附有杂质现象。
3.看瓷砖的釉面,表面均匀、平整、光洁、亮丽、色泽应一致。(如有瓷砖面有颗粒、不光洁、颜色深浅不一、厚薄不均、甚至凹凸不平等为不好产品)
4.看文案,好的瓷砖花纹图案色泽清晰,无明显漏色、错位、断线或深浅不一的现象。
5.看硬度,瓷砖一硬度良好、韧性强、不易碎损、致密度好。
6.吸水,可将水滴在瓷砖表面,看谁散开后侵润的快慢,吸水越慢,说明该瓷砖密度大,反之吸水越快,则密度稀疏,其内在品质前者好。
7.听声音,用手指轻松垂下,如声音清亮、悦耳为上品,如声音沉闷,则为下品。
(装修质量鉴定案例图)
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房屋地基基础、墙体或者其他承重构件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危险症状的;
(二)学校、医院、场馆、车站、商场等大中型公共建筑的使用年限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
(三)其他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形。进行管线开挖施工、地下设施施工、桩基施工和深基坑施工、爆破及降低地下水位等活动致使周边房屋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异常现象的,建设单位应当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装修质量鉴定案例图)
鉴定房屋都需要鉴定哪些类目
- 施工周边的房屋纠纷鉴定;
- 房屋结构可靠性的鉴定;
- 房屋完损的等级的评定;
- 房屋装修的质量的检测和鉴定;
- 自然灾害损坏房屋的检测鉴定;
- 超过使用年限的房屋损坏鉴定;
- 安装广告屏幕等装修加固改造前的性能的鉴定;
- 五无工程房屋的检测鉴定五无工程房屋质量检测鉴定;
- 特种营业的房屋质量安全年审的鉴定;
- 公共场所及特种营业场所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等安全鉴定;
- 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承载能力不足而引起房屋可靠性鉴定;
- 建筑物的年限鉴定;
- 房屋主体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构件耐久性、使用性存在质疑时的复核鉴定;
- 改变使用用途、拆改结构布置、增加使用荷载、延长设计使用年限、增加使用层数可靠性鉴定;
- 司法仲裁委托鉴定;
- 房屋地基基础下沉定期监测;
- 灾后建筑物鉴定;
- 钢结构工程等各种大型及特殊结构形式房屋的可靠性鉴定;
- 校舍抗震鉴定;
- 图纸复合、板楼承载能力验算鉴定.
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的条件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