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鉴定(潮州)蔡先生做司法鉴定,装修协会多年技术经验直接测量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鉴定意见书 |
报告编号 | : | (质鉴)字(2017)第0731号 |
报告时间 | : | 2017年8月8日 |
工程名称 | : | 玻璃幕墙安装工程 |
工程地点 | : | 潮州市潮汕公路西侧**路段8号 |
委 托 人 | : | 潮州市**人民法院 |
委托书编号: (2016)粤5191民初第***号
地 址 | : | 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115号五羊新城广场大厦2717室 |
电 话 | : | *** |
传 真 | : | *** |
邮 编 | : | 510600 |
: | *** | |
网址 | : | *** |
编写:
审核:
批准:
签发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
说 明
1 涂改无效,无审核、签发人签字无效。
2 无盖“公章”无效。
3 如对本意见书有异议,请于收到之日起十五天内提出。
4 未经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局部复印无效。
5 未经书面批准,不得用于广告、商品宣传等商业行为。
6 未经书面修改和修正,本意见书为正稿,即完成确定的终稿。
7 我鉴定机构是以严谨的团队及多人工作形成书面文件,对当事人提出
的异议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回复。
工程名称 | 玻璃幕墙安装工程 |
工程地点 | 潮州市潮汕公路西侧**路段*号 |
建设单位 | —— |
勘察单位 |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单位 | 潮州市**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
质量鉴定单位 | 广州市装付宝装饰工程质量鉴定有限公司 |
工程类别 | —— |
结构型式 | —— |
建筑面积(m2) | —— |
现场取证日期 | 2017年7月31日 |
受潮州市**人民法院委托,广州市装付宝装饰工程质量鉴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对潮州市潮汕公路西侧**路段*号的广告招牌玻璃幕墙安装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鉴定,目的是鉴定该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规定。
一、鉴定依据
1.1、参照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2、国家现行其他适用性规范及项目文件
二、鉴定办法
2.1 查阅项目文件;现场勘察,拍照取证。
三、鉴定结果
3.1 施工质量不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9.2.4条第2项“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全玻幕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2mm。”;第9.2.7条“隐框或半隐框玻璃幕墙,每块玻璃下端应设置两个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其长度不应小于100mm,厚度不应小于2mm,托条外端应低于玻璃表面2mm”;第9.2.12条“玻璃幕墙应无渗漏”;第9.2.16条“玻璃幕墙的表面应平整、洁净;整幅玻璃的色泽应均匀一致;不得有污染和镀膜损坏”的规定。
经查阅项目文件:文件约定使用玻璃厚度为5mm。
经现场鉴定:玻璃下端无托条;部分接缝处漏水;所有玻璃涂膜损坏。参考资料如图所示:
4、鉴定结论
4.1 该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9.2.4条第2项、第9.2.7条、第9.2.12条、第9.2.16条的规定。主要表现为:玻璃厚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玻璃下端无托条;接缝处漏水,镀膜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