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房屋质量检测标准_家装施工步骤有那些
房屋质量检测标准
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商品房交房时应该达到以下质量标准: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3)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
(4)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5)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
(6)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江波涛主任评说装修问题)
(装修质量鉴定案例图)
家装施工步骤有那些
1、石工,打线槽:所有管线线槽(给排水路、强弱电路)以及按设计要求的所类墙体等的拆除、开洞等。(通常3天完成)
2、水电工,布线:电路、水路、气路的安装布置。(通常4~7天完成)
3、泥(水)瓦工,土建及墙、地砖面饰:填埋线槽、建墙、各项天地墙面修补、地砖墙砖铺贴。(通常10~25天完成)
4、木工,装饰及安具制作:按设计要求的所有装饰面(天地墙面)以及家具等。(通常15~30天完成)
5、漆工,家具及墙体等饰面:所有木质家具、装饰面的面饰、天棚及墙面的粉饰(乳胶漆、墙纸墙布)。(通常20~40天完成,尤其是做墙面漆时,与天气关系很大)
6、水电工,灯洁具安装。
(装修质量鉴定案例图)
房屋检测内容过程
(1)调查房屋的建造、使用和修缮的历史沿革、建筑风格、结构体系等资料。
(2)建立总平面图、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结构平面、主要构件截面等资料。
(3)抽样检测房屋承重结构材料的性能,构件抽样数量和部位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抽样部位应含有代表性的损坏构件。
(4)检测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等的完损程度、分析损坏原因。
(5)检测房屋倾斜和不均匀沉降现状。
(6)根据实测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按现有荷载、使用情况和房屋结构体系,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房屋现有承载能力。
(7)根据实测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按现有使用荷载情况和房屋结构体系,以上海地区地震反应谱特征,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房屋现有抗震能力并复核抗震构造措施。
(8)检查房屋设备的运行状况。保护建筑质量综合检测方案和报告必须按规定报市房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技术审查。
(装修质量鉴定案例图)
房屋安全鉴定内容
(1)、对房屋结构类型、建筑层数、房屋地址、建造年代、房屋朝向、房屋装修概况及房屋用途进行现场调查。
(2)、检查地基基础是否有发生不均匀沉降,是否有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构件和墙体产生沉降裂缝;检查记录室内外地台是否有沉降裂缝,室外墙脚是否与地台有分离裂缝,裂缝宽度、长度、发展趋势。
(3)、检查钢筋混凝土构件是否开裂和变形等损坏现象,包括混凝土构件外观完损状态记录:保护层脱落、裂缝、露筋、移位、蜂窝、麻面、空洞、掉角、水渍、变色等。
(4)、检查砖墙砌体的损坏情况,包括墙体外观完损状态记录:破损、裂缝、倾斜、歪闪、弓凸、风化、腐蚀、灰缝疏松等;裂缝记录时要按位置、走向、裂缝形式、长度、宽度的顺序进行记录;检查记录楼地面的损坏:是否出现起砂、剥落、沉陷、空鼓等现象。
(5)、检查记录装饰部分的损坏情况:内外墙块料饰面、抹灰是否出现空鼓、剥落、风化、裂缝、龟裂、墙面渗水等现象;
(6)、检查记录屋面的损坏情况:是否有漏水,隔热层是否保持良好;
(7)、检查金属门窗是否出现锈蚀、变形,窗体玻璃是否碎裂、破损,其饰面五金、油漆是否脱落等现象;
(8)、检查房屋水电设备的使用功能;给排水管道是否有堵塞、锈蚀、漏水;卫生器具是否能正常使用;检查电照设备的完损情况、是否能正常使用。
(9)、根据房屋构件裂缝所在位置、形状、走向、特征以及房屋的整体损坏程度,依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1984﹞第678号)等规定、规范对所鉴定的房屋作安全等级评定,并对不满足使用要求的构件提出可靠的处理意见。
装修装修施工基本要求
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上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