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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第二法院委托装付宝对办公室项目装修质量进行鉴定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司法委托鉴定委托书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简要案情:原包**诉被告**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19年1月22,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建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被告发包的东莞市**办公室项目,合同价款为**0元(厨房、卫生间报价待定)。合同签订后,被告大幅增加工程量,并与原告签署了《装修计算总汇》、《打墙计算》, 确定工程总造价为**元。 2019 年。月原告如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被告却在支付了**元后拖欠支付剩余款项,原告特此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对原告所做的装修工程质量提出异议并申请工程质量鉴定。

委托事项:对位于东莞市**办公室项目的装修质量进行鉴定。

受托机构:广州市装付宝装饰工程质量鉴定有限公司

委托要求:

1.受托机构在收到委托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鉴定过程如需补充材料,书面函知;

2.缴费通知请附收费依据及法定收费标准;

3.自当事人缴费之日起,30天内完成鉴定,疑难、复杂案件应在60天内完成,不能完成的,书面向我院审管办申请延长时限;

4.出具鉴定报告一式四份;

5.鉴定材料是原件的,鉴定完成后请务必将原件退回本院审管办。

6.如果鉴定材料不齐全,需要补充的,请一次性提出;

7.如需签订协议,请与受理通知书一齐寄出。

评估基准日:**

移送材料清单:1.司法鉴定笔录、民事起诉状、民事反诉状、庭审笔录、质证笔录、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书、龙顺装饰合同复印件共34页。

委托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案件经办法官:

联系电话:

备注:鉴定费由申请人先行垫付。邮寄地址:东莞市长安化涌头村**

委托单位盖章: 2020年4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