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毛坯房怎么验收?深圳毛坯房验收哪家好?
新房收楼验收要验地平:其实验收这个,对于普遍用户是有一定难度的。验地平就是测量一下离门口最远的室内地面与门口内地面的水平误差。验这个,很多时候也可以体现发展商的建筑质量。因为作为业主方,根本是不可能去验收主体结构的。那么就只能从这些细节来看质量了。测量的方法如果你不嫌麻烦,那么方法也是挺简单的。去五金店买一条小的透明水管,长度约为20米左右吧,然后注满水。先在门口离地面0.5米或1米处画一个标志。然后把水管的水位调至这个标志高度,并找个人固定在这个位置。然后把水管的另一端移至离门口最远处的室内。然后看水管在该处的高度,然后再做一个标志。然后用尺测量一下这个标志的离地高度是多少。这两个高度差就是房屋的水平差。你也可以通过这种办法如此类推,测量出全屋的水平差度。一般来说,如果差异在2厘米左右是正常的,3厘米在可以接受的范畴。如果出这个范围,你就得注意了。我见过最严重的水平差度达到7厘米的,测量后我还以为我测量错了呢。
证件齐全才能收房:开发商交房要“三书一证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验房收房时,开发商没有这些证件,很可能是开发商为了尽快回笼资金采取的证件不齐的情况交房的一种策略。这时候购房者一定要好好验房,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很大。
广州市装付宝装饰工程质量鉴定有限公司在业务上受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消费者专业委员会的监督与指导,主要承接:装修装饰消费投诉中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鉴定、设备安装施工质量鉴定、装修工程修复造价评估、装修工程造价审核、装修工程修复方案、新房验收、装修过程阶段性验收、石材(瓷砖)放射性检测;提倡“先装修,后付款”的新消费理念,推广《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简称“三方装修合同”,杜绝霸王条款及装修陷阱!
证件齐全才能收房:开发商交房要“三书一证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验房收房时,开发商没有这些证件,很可能是开发商为了尽快回笼资金采取的证件不齐的情况交房的一种策略。这时候购房者一定要好好验房,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很大。
传统装修行业付款问题:1、装修公司捐款跑路?2、先交款才开工 3、装修发生问题不积极处理 4、交完尾款马虎收尾。
在交付前业主要注意这三点: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开发商收房时,业主们要特别注意以下三点:1、在验房之前,如果开发商要求交费或者是签署文件,那业主一定不要答应,否则在验房时业主发现的质量问题,就只能自己付钱解决了。2、如果开发商提出代办产权证,业主是可以拒绝的,因为产权证业主完全可以自己办,如果交给开发商,那业主还要给开发商交代办费。3、验房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在纸面上,不能听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并且在房屋问题的后面,还要写明开发商承诺的解决时间,这样业主才不会在开发商无限期拖延之后毫无办法。
装修司法鉴定流程:
1、评估鉴定事项
鉴定事项分为:装修质量鉴定(质量纠纷)、工程造价审核(价格纠纷)、装修修复方案(损坏修复)、修复造价评估(损坏追偿),准备相关资料:《设计图纸》、《装修工程合同》、《工程预算》等。
2、报价及缴费
根据鉴定事项范围做出鉴定方案,委托人垫付鉴定费用,待庭审请求法院由败诉方最终支付鉴定费用。
3、约定上门测量
已起诉的由法院协调,未起诉的由鉴定单位协调约定上门测量取证时间,及时通知告知双方当事人,双方都有权利现场见证测量过程,不到场视为放弃该权利。
4、出具《鉴定报告》
测量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由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报告,邮寄给委托方。
5、出庭作证(如有需要)
当事人双方对鉴定报告具体章节有权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疑问,鉴定单位应书面回复疑点问题。如有必要,可申请鉴定单位出庭作证。
6、法院判决或协商调解
法院根据鉴定报告双方责任及实际情况,协商调解或最终做出判决。
装修合同隐患无处不在:1.看不懂:猫腻众多、增项漏项;2.做不来:专业度高、精力有限;3.算不清:环节繁杂、标准不一;4.扯不清:口头承诺、条款不明。
新房验房前期准备:1、要求开发商出具两书一表:在办理商品房入住手续时,开发商应取得并有义务向购房者出示“两书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只有这些证件齐全,才能说明商品房质量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准,如果没有,则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2、提前准备验房工具:小榔头一只(用于检验房子前提与空中是否空鼓)、空鼓锤一只(用于轻敲墙面来诊断墙面是否有空鼓)、万能表一只(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能否疏通)、卷尺一只(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靠尺一只(用于检测墙面平整度偏差)。
新房商品房交房标准:商品房交易中对交房条件的界定比较模糊,主要以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的条件为准。有的开发商为了赶工期,往往不顾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是否齐全便仓促交付,使购房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但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